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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

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12-10-10 00:00:00

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基层学生组织,一直以来都奉行着“来自学生,服务学生”的原则,全心全意的为院研究生服务。为了使新成立的法学院研究生会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,特面向全院研究生招纳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团总支核心成员。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本次研究生会换届选举由法学院共青团委负责组织领导,根据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采取自愿报名,面试答辩、公投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一届的研究生会干部成员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1.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意识。

2. 勇于奉献、敢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具有较高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
3. 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处分记录。

4. 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5. 仪表端正、谈吐得当,对工作认真负责。

6.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报名应聘。

三、应聘职位

依照《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研究生学生会管理制度》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,经全院研究生代表民主选举,团委组织任命产生,聘期为一年。各部部长由主席团在新学期招新工作开始时正式聘用;各部干事由主席团及部长在新学期招新工作开始时讨论聘用,聘期为一年。

本次竞选职位包括团总支书记处;研究生会主席团及秘书长。

具体情况如下:

职 务

职 责

书记

1、负责团总支的日常工作;

2、召集团总支委员会和团员大会;

3、组织和协调日常的运作,领导秘书处工作。

副书记

1、协助书记工作,完成书记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;

2、组织全校性研究生的各项活动;

3、分管各部门工作,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;

4、书记不在时,由书记代行书记职责。

1.团总支核心成员:书记、副书记各一名

2.研究生会主席团核心成员:研究生会主席(一名)、副主席(两名)、秘书长。

职 务

职 责

主 席

1、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;

2、执行研究生委员会对研会各部人事任免决定;

3、负责研究生会的经费管理和审计;

4、组织和协调主席团的运作,领导秘书处工作。

副主席

1、分管学术部、生活部、女生部工作,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;

2.协助主席工作,完成主席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;

3.组织全校性研究生的各项活动;

4、主席不在时,由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。

副主席

1、分管文艺部、体育部、宣传部工作,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;

2.协助主席工作,完成主席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;

3.组织全校性研究生的各项活动;

4、主席不在时,由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。

秘书长

1、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;

2、负责起草、制定研究生生会有关文件;

3、管理研究生会各种文件及物品;

4、负责收集工作计划、总结及其他资料;

5、组织安排研究生会会议,对研究生会例会进行记录和监会。

四、换届流程

(一)报名阶段

在10月8日将申请表格上传至各支部QQ群。凡有意参选的同学请自行下载并在10月8日至10月10日(截止时间下午5点)期间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249352155@qq.com邮箱内。参选者除电子版报名表外,需将附有照片的纸质表,于面试当日(10月11日下午12点,时间如有改动将作另行通知)交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接受现场报名。

(二)竞选阶段

于10月11日开始统计报名信息,并请竞选者准备3—5分钟的就职演说。10月11日12点在法学院1101教室进行竞选演讲,并接受提问,由抽签确定演讲者顺序,通过民主投票筛选。

届时将请我院党委副书记及各年级辅导员作为面试评审,请各研究生支部支委及至少4名成员到场参与现场投票。

(三)结果公示阶段

选举结果将在公投结束3日内公布。